刘希夷
刘希夷 (约651年-约680年),唐朝诗人。 一名庭芝,字延之(一作庭芝),汉族,汝州(今河南省汝州市)人。 高宗上元二年进士,善弹琵琶。其诗以歌行见长,多写闺情,辞意柔婉华丽,且多感伤情调。《旧唐书》本传谓“善为从军闺情之诗,词调哀苦,为时所重。志行不修,为奸人所杀”。《大唐新语》卷8谓“后孙翌撰《正声集》,以希夷为集中之最”。《全唐诗》存诗1卷, 《全唐诗外编》、《全唐诗续拾》补诗7首。
成就
生平考证
初唐著名诗人刘希夷的死因,旧说多谓为宋之问所害。 此说肇始于唐人笔记《大唐新语》及《刘宾客嘉话录》。《大唐新语》云:
“刘希夷,一名挺之,汝州人。少有文华,好为宫体,词旨悲苦,不为所重。善掐琵琶。尝为《白头翁咏》曰:‘今年花落颜色改,明年花开复谁在?’既而自悔曰:‘我此诗似谶,与石崇“白首同所归”何异也?’乃更作一句云:‘年年岁岁花相似,岁岁年年人不同。’既而叹曰:‘此句复似向谶矣,然死生有命,岂复由此!’乃两存之。诗成未周,为奸所杀。或云宋之问害之。”《刘宾客嘉话录》云:“刘希夷曰:‘年年岁岁花相似,岁岁年年人不同’,其舅宋之问苦爱此两句,恳乞,许而不与。之问怒
墓址
夷园,即初唐诗人刘希夷的墓园。刘希夷墓位于汝州风穴寺山门东侧,背依龙山,面朝黄虎山。墓始筑于唐,原为土冢,唐时墓前植有柏树。千年后,树高近三丈,一株四人方可合抱,树茎分三枝,故称“三柱香”。另一株需五人合抱,树荫面积百多平方,状如巨伞,故称“一蓬伞”。解放前遭毁。
清朝初年,刘希夷墓年久失修,只剩下一个土丘,清雍正七年(1729年),汝州文人用青石将刘墓护砌,周围广植松柏,并立碑刻“唐诗人刘希夷墓”。使刘希夷墓成为汝州一景。光绪二十四年(1898),州署在墓周用青砖砌成长宽各5米,高2米的透花围墙,临路辟圆券门,门口立雍正十年所刻碑石。
文革时
杜公瞻,生卒年不详,隋代文学家。中山曲阳(今河北保定一带)人。隋卫尉杜台卿侄子,官安阳令,曾奉敕编纂《编珠》,今存诗一首。杜公瞻为宗懔《荆楚岁时记》作注,并有意识地将《荆楚岁时记》所记南方风俗与北方风俗进行比较。后来,《荆楚岁时记》和杜公瞻的《荆楚岁时记注》一起流传,人们习惯上仍将其称作《荆楚岁时记》,从而使南北朝后期中国南北方的岁时风俗荟萃于一书之中,对中国岁时文化的传播和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。
宋应星(公元1587—约1666年),中国明末科学家,字长庚,汉族江右民系,奉新(今属江西)人。万历四十三年(1615)举于乡。崇祯七年(1634)任江西分宜教谕,十一年为福建汀州推官,十四年为安徽亳州知州。明亡后弃官归里,终老于乡。在当时商品经济高度发展、生产技术达到新水平的条件下,他在江西分宜教谕任内著成《天工开物》一书。宋应星的著作还有《野议》、《论气》、《谈天》、《思怜诗》、《画音归正》、《卮言十种》等,但今已佚失。
曾觌(音di迪)(1109-1180) 字纯甫,汴京(今河南开封)人。绍兴中,为建王内知客。孝宗受禅,以潜邸旧人,授权知阁门事。淳熙初,除开府仪同三司,加少保、醴泉观使。趋奉宫廷,词多应制之作。其词语言婉丽,风格柔媚。代表作为《阮郎归》、《水调歌头》《西江月》《定风波》(长相思》、《采桑子》、《眼儿媚》、《忆秦娥》等,其中以《阮郎归》一词为最著名。
袁黄(1533年—1606年),初名表,后改名黄,字庆远,又字坤仪、仪甫,初号学海,后改了凡,后人常以其号“了凡”称之,浙江嘉兴府嘉善县魏塘镇人。晚年辞官后曾隐居吴江芦墟赵田村,故一作吴江人。明代思想家。袁黄是迄今所知中国第一位具名的善书作者,他的《了凡四训》融会道教哲学与儒家理学,劝人积善改过,强调从治心入手的自我修养,提倡记功过格,在社会上流传甚广。
李之仪(1038~1117)北宋词人。字端叔,自号姑溪居士、姑溪老农。汉族,沧州无棣(庆云县)人。哲宗元祐初为枢密院编修官,通判原州。元祐末从苏轼于定州幕府,朝夕倡酬。元符中监内香药库,御史石豫参劾他曾为苏轼幕僚,不可以任京官,被停职。徽宗崇宁初提举河东常平。后因得罪权贵蔡京,除名编管太平州(今安徽当涂),后遇赦复官,晚年卜居当涂。著有《姑溪词》一卷、《姑溪居士前集》五十卷和《姑溪题跋》二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