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方苞
方苞(1668年5月25日—1749年9月29日),字灵皋,亦字凤九,晚年号望溪,亦号南山牧叟。汉族,江南桐城(今安徽省桐城市凤仪里)人,生于江宁府(今江苏南京六合留稼村)。桐城“桂林方氏”(亦称“县里方”或“大方”)十六世,与明末大思想家方以智同属“桂林方氏”大家族。是清代散文家,桐城派散文创始人,与姚鼐[nài]、刘大櫆合称桐城三祖。
人物生平
方苞自幼聪明,4岁能作对联,5岁能背诵经文章句,6岁随家由六合迁到江宁旧居居住,仍保留桐城籍。16岁随父回安徽桐城参加科举考试。24岁至京城,入国子监,以文会友,名声大振,被称为“江南第一”。大学士李光地称赞方苞文章是“韩欧复出,北宋后无此作也”。方苞32岁考取江南乡试第一名。康熙四十五年(1706年)考取进士第四名。时母病回乡,未应殿试。康熙五十年,《南山集》案发,方苞因给《南山集》作序,被株连下江宁县监狱。不久,解到京城下刑部狱,定为死刑。在狱中两年,仍坚持著作,著成《礼记析疑》和《丧礼或问》。
康熙五十二年,因重臣李光地极力营救,始得康熙皇帝亲笔批示“方苞学
主要成就
主要作品
清代散文家,江南乡试第一名。四十五年(1706)进士,以母病归家未出仕。五十年(1711)以戴名世《南山集》案被牵连入狱。赦出后隶汉军旗籍,入直南书房。六十一年(1722),充武英殿修书总裁。雍正时,免去旗籍,仍归汉籍。累官翰林院侍讲学士、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。乾隆时,再入南书房,任礼部右侍郎、经史馆总裁等职。七年(1742)辞官归。 方苞有些作品如《狱中杂记》,反映了封建司法制度和监狱管理的残酷与黑暗;《送冯文子序》、《送吴平一舅氏之钜鹿序》、《请定征收地丁银两之期□子》、《请备荒政兼修地治□子》,反映了一些州县吏治黑幕及民生疾苦,较有现实意义。著有《望
轶事典故
幼年趣事
方苞幼年时聪颖过人,四五岁能对对子、诵章句,七岁读《史记》,十岁开始读经书古文,皆能背诵。一天,方苞在野外玩耍,时值乡村五月农忙时节,男女老少在田野拔秧、插秧。田头一个拔秧的农夫一边用稻草捆秧,一边念道:
“稻草扎秧父抱子。”
方苞听了,伫足田头。农夫见是一小孩站在这里,口里又念了刚才的一句,笑着问方苞:“你能对出下联吗?”方苞认真寻思,自言自语道:稻草,父也;秧,子也。他举目然后前望,见不远处的竹林里,几个妇女正把竹笋投入竹篮里,他眉毛一扬,自信地点点头,高声对道:
“竹篮装笋母搂儿。”农夫惊
曹勋(1098—1174)字公显,一字世绩,号松隐,颍昌阳翟(今河南禹县)人。宣和五年(1123),以荫补承信郎,特命赴进士廷试,赐甲科。靖康元年(1126),与宋徽宗一起被金兵押解北上,受徽宗半臂绢书,自燕山逃归。建炎元年(1127)秋,至南京(今河南商丘)向宋高宗上御衣书,请求召募敢死之士,由海路北上营救徽宗。当权者不听,被黜。绍兴十一年(1141),宋金和议成,充报谢副使出使金国,劝金人归还徽宗灵柩。十四年、二十九年又两次使金。孝宗朝拜太尉。著有《松隐文集》、《北狩见闻录》等。他的诗比较平庸,但有几首使金诗颇值得注意。
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,《明史》有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陆娟,生卒年不详,大约生活在明弘治时期。松江(今属上海市)人,能诗。华亭陆德蕴(润玉)之女,马龙妻。其父隐居北郭,有高行,曾为明代书画家沈周的老师。
五代时幽州人,字冲远,一作仲远。举进士第。仕南唐,历军事判官、中书舍人,李煜时累官勤政殿学士,左谏议大夫兼户部侍郎。卒谥穆。精词赋,有誉江南。性淡泊,与隐士陈曙为知交。好释氏,有《舍利塔记》。
(1174—1243)金藁城人,字从之,号慵夫。章宗永安二年经义进士。调鄜州录事,历著作佐郎、平凉府判官,累官翰林直学士。金亡北归。论诗文主张辞达理顺,反对险怪雕琢。有《慵夫集》、《滹南遗老集》。